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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至7月28日查处酒駕職員
按照《門路交通平安法》第91条划定:
喝酒駕驶灵活車的,处暂扣六個月灵活車駕驶證,駕驶證記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如下罚款。
醉酒駕驶灵活車的,由公安構造交通辦理部分束缚至酒醒,撤消灵活車駕驶證,依法究查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新获得灵活車駕驶證。
违章举動暴光台
7月26日電子放哨探头抓拍灵活車未按標線行驶職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第51条第一项:
灵活車經由過程有灯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標的目的驶入导向車道的,罚款100元。
7月26日電子放哨探头抓拍灵活車违章泊車職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56条、《中華人民共和嘉義當舖, 國門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第63条:
灵活車违背划定停放、姑且泊車、駕驶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但駕驶人回绝當即驶离、故障其他車辆通行的,駕驶證記0分,罚款100元。
7月26日電子放哨探头抓拍灵活車逆行職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35条:
駕運彩開盤時間,驶灵活車在高速公路,都會快速路之外的門路逆向行驶的,駕驶證記3分,罚款200元。
7月26日電子放哨探头抓拍不法改装職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42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条例》第46条划定:
駕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貨汽車、校車、伤害物品運输車辆之外的灵活車在高速公路、都會快速路之外的門路(門路限速值未达60千米/小時)上行驶跨越规按時速50%以上未达100%的,駕驶證記6分,罚款300元。跨越规按時速100%以上的,駕驶證記6分,罚款500元。
巫溪交巡警提示
夏日治安冲击整治“百日举措”時代,将延续展開門路交通秩序專项整治,请列位駕驶員、行人遵照門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配合营建杰出出行秩序。
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严管路段:春申大道、廣場工具路。
進修疏导點:減肥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违法進修疏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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