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大家學(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五次集會經由過程 按照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三十一次集會《關于點窜〈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的决议》第一次批改 按照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二十次集會《關于點窜〈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的决议》第二次批改 按照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二十八次集會《關于點窜〈中華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等八部法令的决议》第三次批改)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車辆和駕驶人
第一节 灵活車、非灵活車
第二节 灵活車駕驶人
改善疲勞保健食品,
第三章 門路通行前提
第四章 門路通行劃定
第一节 一般劃定
第二节 灵活車通行劃定
第三节 非灵活車通行劃定
第四节 行人和搭車人通行劃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出格劃定
第五章 交通變乱處置
第六章 法律监视
第七章 法令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條 為了保护門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削减交通變乱,庇护人身平安,庇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富平安及其他正當权柄,提高通行效力,制订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車辆駕驶人、行人、搭車人和与門路交通勾當有關的单元和小我,都理當遵照本法。
第三條 門路交通平安事情,理當遵守依法失眠貼片,辦理、便利大眾的原则,保障門路交通有序、平土城抽化糞池,安、通顺。
第四條 各级人民當局理當保障門路交通平安辦理事情与經濟扶植和社會成长相顺應。
县级以上處所各级人民當局理當顺應門路交通成长的必要,根据門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和國度有關政策,制订門路交通平安辦理计劃,并组织施行。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分卖力天下門路交通平安辦理事情。县级以上處所各级人民當局公安構造交通辦理部分卖力本行政區域内的門路交通平安辦理事情。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當局交通、扶植辦理部分根据各自职责,卖力有關的門路交通事情。
第六條 各级人民當局理當常常舉行門路交通平安教诲,提高公民的門路交通平安意識。
公安構造交通辦理部分及其交通差人履行职務時,理當增强門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的鼓吹,并榜样遵照門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
構造、军队、企業奇迹单元、社會集团和其他组织,理當對本单元的职员舉行門路交通平安教诲。
教诲行政部分、黉舍理當将門路交通平安教诲纳入法制教诲的内容。
消息、出书、播送、電视等有關单元,有舉行門路交通平安教诲的义務。
第七條 對門路交通平安辦理事情,理當增强科學钻研,推行、利用先辈的辦理法子、技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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