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22-9-5 12:51:06

曝光台|延安交警高频率、廣范围地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酒駕不但是一種不文明的交通违法举動,也是一種极為伤害的交通违法举動。開車不饮酒,饮酒不開車是小火伴们经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话,看似简略顺口的一句话,实在也是行車的平安底線。

為确切解除酒駕违法带来的門路交通平安隐患,指导辖區駕駛人平安文明介入交通,延安公安交警在辖區内高频率、廣范畴地展開酒駕專項整治举措。現快要期整治中共查获的部門醉、酒駕交通违法举動暴光以下:

2022年6月6日20時50分许

马某某駕駛微創植牙,长安牌陕JV8淫乱号轻型栏板車從志丹县杏河镇陌头動身,行駛至志丹县杏河镇沙湾村路段時,被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抄發明其有酒後駕駛嫌疑。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為:46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

駕駛人马某某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的举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划定,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對马某某的违法举動作出暂扣6個月灵活車駕駛证,并处1000元罚款的惩罚。

2022年6月7日2時14分许

刘某駕駛一辆吉祥牌陕U60Z0*号小型轿車行駛至吴起县吴华路18KM+100M处時,被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查抄中發明,经現場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59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相干划定,依法赐與刘某灵活車駕駛证记12分、暂扣6個月,并惩罚款1000元的惩罚。

2022年6月7日5時20分许

汪某駕駛号牌為陕JM淫乱号正三轮载貨摩托車行駛至安塞區金明街道辦慧园小區路段時,因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被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交通差人大队城區中队民警就地查获。经由過程呼气式酒精仪對该男人举行检测,成果為:74.9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

公安構造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交通差人大队對汪某作出暂扣6個月灵活車駕駛证,并处1000罚款的惩罚。

2022年06月11日13時15分许

王某駕駛陕J7淫乱4号长安牌小型平凡客車,由东向西行駛至延安市浮圖區方塔路走马梁隧門路口公路处時,因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就地查获。经由過程呼气式酒精仪對该男人举行检测,成果為:為66mg/100ml,属喝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

王某喝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其举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根据陕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法子第九十条之划定,對王某处灵活車駕駛证记12分并暂扣6個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6月12日0時45分

温某某駕駛一辆奥迪牌陕JC392*号小型平凡客車行駛至吴起县迎宾街1KM处時,被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宣中队民警在查抄中發明,经現場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76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相干划定,依法赐與温某某灵活車駕駛证记12分、暂扣6個月,并惩罚款1000元的惩罚。

2022年6月14日

直属一大队民警在辖區东兴十字路口展開缉查布控事情時,前後查获两起喝酒後駕駛灵活車违法举動。当日上午10時15分许,高某某駕駛陕UC8淫乱号玄色奥迪牌小型轿車,由西向东行駛至浮圖宾馆路口時,因闯旌旗灯号灯及時违法被電子差人预警,後被东兴什字执勤民警阻挡查处。查抄進程中民警發明该駕駛員涉嫌酒後駕駛灵活車,後经現場呼气式酒精检测成果為:53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

当日下战书14時50分许,赵某駕駛陕J5Q淫乱小型轿車,由西向东行駛至浮圖宾馆路口時,因及時违法被電子差人预警,後被东兴什字执勤民警阻挡查处。查抄進程中民警發明该駕駛員涉嫌酒後駕駛灵活車,後经抽血检测成果為:51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相干划定,民警依法對高某某、赵某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交通违法举動作出暂扣灵活車駕駛证6個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惩罚。

2022年6月14日21時10分许

杨某某駕駛一辆宗申牌陕JD855*号平凡二轮摩托車行駛至吴起县吴仓堡镇丈方台路1KM+500M处時,施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的违法举動被大眾举报。

举报人供给了杨某某喝酒時和酒後駕駛摩托車的視频,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後当即出警,按照其供给的線索找到杨某某,经現場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防疫神器,血液中乙醇含量為:41mg/100ml,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

经查,杨某某涉嫌喝酒後駕駛灵活車、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合的灵活車、利用其他灵活車号牌的违法举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相干划定,依法赐與杨某某灵活車駕駛证记33分、暂扣6個月,并惩罚款4300元的惩罚。

2022年6月16日5時30分

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對一辆陕J8淫乱6号小型平凡客車查抄時發明该駕駛人有酒後駕車的嫌疑,民警就地對駕駛人王某某举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成果别离為:77mg/100ml,属喝酒後駕駛灵活非营运灵活車。

駛人王某某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的举動违背了《中华腳底按摩墊,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灵活車駕駛证申领利用划定》之划定,對王**的违法举動处暂扣灵活車駕駛证6個月,罚款1000元,駕駛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惩罚。

2022年6月17日0時30分许

志丹县公安局交通差人大队执勤民警在夜間巡查時代,發明一辆号牌為陕J86淫乱号小型平凡客車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拦泊車辆對其举行查抄,经排查發明駕駛人高某某涉嫌酒後駕駛。随後,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旦八交警中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成果显示為:68.9mg/100ml,属于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

駕駛人高某某的举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按照《陕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法子》第九十条第一款和《灵活車駕駛证申领和利用划定》之划定,對高某某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的违法举動处暂扣六個月灵活車駕駛证,并处1000元罚款,駕駛证一次性记12分。

2022年6月22日0時53分许

志丹县公安局交通差人大队民警對一辆陕J9Q淫乱号小型平凡客車举行拦停查抄時,駕駛人加快駛离現場回避查抄。民警当即通知另外一组执勤民警對其举行围堵阻挡,并于0時55分被拦停,经現場排查發明駕駛人万某涉嫌酒後駕駛。随後,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旦八交警中队,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成果显示為:51mg/100ml,属于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

駕駛人万某的举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按照《陕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法子》第九十条第一款和《灵活車駕駛证申领和利用划定》之划定,對万某喝酒後駕駛非营运灵活車的违法举動处暂扣6個月灵活車駕駛证,并处1000元罚款,駕駛证一次性记12分。

2022年6月1日23時40分许

呼某駕駛陕JL淫乱7号别克牌小型轿車,由东向西行駛至延安市浮圖區杜甫川北路毗圪堵小區路口公路处時,因涉嫌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就地查获。

经陕西延安瑞康法醫司法判定所查验,陕延瑞康司鉴【2022】毒鉴字第272号法醫毒物司法判定定见书,检出呼某血液中乙醇浓度為:93.62mg/100ml,属醉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

呼某醉酒後駕駛灵活車上門路行駛,其举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九十一条第二款之划定,其举動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划定,涉嫌伤害駕駛罪。呼某因涉嫌伤害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已移交至延安市人民查察院。

俗语说“事不外三”,志丹县一男人两次喝酒駕駛灵活車被查处後,不思改過,抱着荣幸生理再次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現在他面對的是撤消駕駛证、拘留并罚款的惩罚。

案件回首

2022年6月12日早上,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區组织展開交通违法查处同一举措中,查获一位酒駕“惯犯”,该男人此前曾两次酒後駕駛灵活車被交警惩罚後,照旧不知改過,第三次又被民警就地查获。

8時40分许,一辆春風牌陕J6**T0号轻型栏板貨車向执勤點駛来,民警對其拦停例行查抄時發明駕駛人身上有稠密的酒味,随即执勤民警對駕駛人左*江举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為:38mg/100ml,属于喝酒後駕駛灵活車。生髮治療,

随後,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做進一步伐查,经公安網盘问核实:

左某某在2014年11月9日因醉酒後駕駛灵活車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撤消灵活車駕駛证,被延安市浮圖區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個月;

2020年5月13日因無有用灵活車駕駛证喝酒後駕駛非業務灵活車被志丹县公安局处10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而此次,他已是第三次因酒駕被交警查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平安法》相干划定,依法對左某某的违法举動作出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惩罚。

不論是出于何種缘由,只要饮酒開車上路,期待你的一定是法令的制裁。若是你不想被蜀黍查到,那最佳的法子就是酒後不開車、開車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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