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20-9-21 13:09:29

台湾名嘴驾车违规遭摩托车撞 被改判有罪获刑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台湾《结合报》报导,台湾名嘴罗友志2016年深夜开车右转时没注重摆布来车,也未谦除狐臭方法,逊直行车,害得郑姓摩托车骑手刹车不及,撞上罗友志的车而受伤。罗友志一审被判无罪,但台湾高档法院撤消原裁决,改判罗友志3个月徒刑,可交罚金赎刑,可上诉。

裁决指出,罗友志2016年6月9日晚间11时许开车上路,行经无旌旗灯号灯的交织路口时欲右转,却未谦逊直行车,害得骑摩托车的郑某闪避不及,撞上罗友志的座车,造成颧骨、颚骨骨折,脸、颈、胸、肩等多处扯破伤,牙齿脱位、断裂3颗。

新北处所法院认为,罗友志虽未暂停察看来车,但郑泰山當舖,某转弯幅度极大,就龍虎,算罗友志在路口暂停,也可能受限于转弯阻碍而没法看到来车,没法证实罗友志有疏失,判罗友志无罪。

案经上诉,台湾高档法院认为,按照门路交通平安法则,转弯车应暂停,谦逊直行车先行,监督器画面显示罗友志转弯前并未在路口暂停,且罗友志对检方坦承自知要谦逊直行车,愿负部门责任。

此外,依照行车变乱判定委员会判定成果,认定罗友志右转未让直行车先行是肇本家儿要缘由,郑某未注重车前状态是次要缘由。

  台湾高档法院以差错危险罪改判罗友志3个月徒刑,可交罚金赎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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