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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式過马路:行人和機動車各有“路权”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1-4-4 15:58
標題: 台灣式過马路:行人和機動車各有“路权”
“中國三重借款,式過马路”令國人蒙羞,迩来大陆很多外送茶,处所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對這类交通违规举動开罚。今朝北京、南京、杭州、宁波等地,城市對行人闯红灯举動处以5到20元人民币罚款。不外开罚轻易,施行起来可有难度。若是行人没带钱也没带身份证,交警彷佛也何如不得。那一海之隔的台灣,是怎样处置這类环境的呢?

罚款最少360元新台币

依照台灣 “門路交通辦理惩罚条例”第78条划定,行人闯红灯、私行穿越車道者,惩罚款360元新台币,或施以一到两小時的門路交通平安讲习。若是行人闯的是铁路平交道的红灯,则要被罚1200元新台币。从罚款金额上看,美白身體乳液,36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近80元,明显比大陆今朝的罚金要超過跨過很多。

若是违规行人不共同差人事情,台灣差人是否是就没招了呢?老黄笑着说:“一般不會。”据他的履历,台灣不少种证件上都有照片,以是没带身份证,用其他证件挂号也能够。如果然的甚麼都没带,差人又断定必需要惩罚金,那也能够到近来的派出所上警务網查证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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